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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管理规定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校园论坛》的管理,规范电子公告服务系统的信息发布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所有用户与访问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校园论坛》形象,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校园论坛》是由北京灵泰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服务系统,是校园网为网站全体用户提供的交互性服务项目。

  开办本论坛的主要目的是加强教师、学生、家长和教育研究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

  校园论坛的宗旨是为学校全体用户提供更好的网络服务。

  第三条 《校园论坛》服务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接受信息产业部及市电信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 《校园论坛》所有用户应当遵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应该遵从本站管理人员的指导和管理。校园网所有用户应对本人在校园网提供的电子公告服务系统内发布的所有信息负全部责任。

  第五条 任何人不得在本系统中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残酷、教唆犯罪以及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可能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内容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影响学校形象、泄露学校机密、损害学校利益的;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六条 《校园论坛》承诺对所有用户的个人信息保密,未经用户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部分、管理制度

  第七条 《校园论坛》的运行及维护由校园网络管理员和指定版主负责。

  第八条 《校园论坛》的管理人员及其职责如下

  论坛管理员:

  1、《校园论坛》管理员由校园网络管理员指派专人担任。

  2、监控论坛运行情况,通过对论坛程序及服务器的调整,保证论坛系统的稳定运行。

  3、监控论坛内全部内容,保证论坛的所有内容均不违反国家法律及相关制度并且符合各子论坛的讨论内容。

  4、监督各子论坛版主的工作情况并进行相关记录。

  5、及时删除论坛各版中所有与本规定第五条相违背、且版主未删除的贴子并进行记录备案。

  6、调整论坛中各子论坛的结构以便于用户使用。

  7、管理论坛用户,处理用户关于论坛功能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版主

  1、各版版主由相关部门人员担任。该版主应有较强的学术能力和管理能力的用户。

  2、监控所负责子论坛的全部内容,保证该论坛的所有内容均不违反国家法律及相关制度并且符合该论坛所规定的讨论内容。

  3、及时回复用户用贴子或其他方式提出的问题、建议以及其他合理需求,并尽力保证用户的要求得到完满的解决。

  4、及时删除所负责子论坛中所有与本规定第五条相违背的贴子并进行记录备案。

  5、控制本版讨论方向,积极组织本版用户进行相关问题的讨论。

  第九条 违规帖处罚规定

  《校园论坛》管理人员有权利对任何发表在校园论坛内的内容进行筛选和评判,并对其中任何被认为不适当的内容进行删除或屏蔽等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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